为贯彻落实全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浙江省防震减灾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浙江省防震减灾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分别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的通知》(浙震气领发〔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震气领办发〔2020〕1号)(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浙江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了检查对象和范围、检查内容及检查依据,《方案》细化了检查方式、报送材料要求,给出了分类检查表,同时省地震局编印了检查工作指南,进一步加强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指导。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及时抓好整改,依法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建设工程地震安全。
(信息来源:浙江省地震局)